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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大过天,这个“冲动”使不得!

时间: 2022-07-19 10:43 来源: 秭归法院

近日,秭归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杜某某因在工地与人发生矛盾,失手将工友从8米高的楼顶推下,致使工友坠楼身亡,秭归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21年7月5日7时许,被告人杜某某与被害人韩某某在秭归县郭家坝镇某村建房时,因工作琐事发生争执。当时二人均站在房顶,争吵中,韩某某声称要打杜某某,并向杜某某疾步走去,途中遇工人魏某某拦截劝说,韩某某从魏某某手中挣脱后走到杜某某面前,二人在房顶东南角发生拉扯,致韩某某从8.3米高的房顶摔落至地面。随后,杜某某拨打了120电话并开车将韩某某送医,经医生检查后,确认韩某某死亡。经鉴定,韩某某因高坠致左心耳破裂出血、心包填塞致循环衰竭死亡。

被告人杜某某和被害人韩某某系多年从事房屋施工的工友,双方在屋顶上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并互相发生抓扯,在抓扯过程中,杜某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致使被害人从高空坠地,致其左心耳破裂出血、心包填塞致循环衰竭死亡,其行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而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杜某某的刑事责任。综合考虑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提醒广大工友,进入工地时要依规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措施,同时避免与人发生冲突,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存在安全隐患,与人发生冲突极易导致严重后果,一次“冲动”可能毁掉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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