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调解平和情绪耐心协商达成共识
—一起“赔付难”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成功调解启示
9月21日下午,一起“赔付难”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在枝江市人民调解中心下沉成功调解的基础上,枝江市人民法院首次在基层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
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者是一位张姓古稀老人,于2021年10月一个傍晚,驾驶自购四轮电动车,将邻村一近六旬刘姓老汉迎面而来的摩托车撞倒,造成刘老汉左腿骨折致左膝关节九级伤残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老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老是一企业下岗并退休人员,现退休工资每月仅二千余元,因个性古怪,几年前就与老伴办了离婚手续,老伴随儿孙居住,自己“耍单”生活,名下无任何固定资产。更无奈的是,张老购买并驾驶的“众泰江南新能源汽车”未购买保险。交通事故赔偿让张老深感压力山大能力不足。伤者刘某虽已年近花甲,但还是家中“硬(en)杂(zhua)”劳动力,在工地打工每天可收入二百余元。这次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家中如天塌一般。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故赔偿问题,双方当事人一直都很纠结。刘老汉一直要求不能少于赔偿金额31.4万元,而且要求一次付清;而张老却认为,刘某住院已东凑西借支付了7.1万元,再无赔偿能力。扬言道“法院判了也没钱赔”。老刘情绪也很激动,称,“不赔就走极端”。调解员潘大均、闫孝芬在接案并了解这些情况后,鉴于双方当事人一人伤残一人年迈,到调解中心来回不便,决定驱车往返近60公里下沉上门调解。9月15日上午,将调解现场设置在邻近双方当事人的镇司法所调解室。背靠背讲理,面对面说情。一边安抚老刘急切索赔的情绪,一边从情理及法理角度向张老说明拒付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引导双方平和心情,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当中解脱出来,理性地、心平气和地考虑事故地处理问题。通过调解,老刘意识到,张老不是恶意导致的事故,并没有造成非常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而且对方非常诚恳地道歉了,并积极支付了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赔偿能力,决定放弃残疾赔偿金的请求,只需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17.1万元,除去已付医疗费用外,还需赔偿10万元,并分期赔付。张老见老刘主动后退了一步,欣然表示,“就是找儿子去要,也要保证分两次付清赔偿款”。调解协议书签定后,两位老人紧紧相拥,握手言和。司法确认后,双方当事人紧紧握住调解员和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均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对枝江市人民调解中心和枝江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表示衷心感谢。
调解启示:1、近年来,当事人为行动不便年老人的案件日益增多,为能及时解决群众纠纷、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服务职能作用,枝江市人民调解中心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成功化解纠纷、避免纠纷扩大升级,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沉调解上门服务不仅是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需要,也是人民调解法“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的要求。更是枝江市人民调解中心发扬光大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有益尝试。
2、下沉调解、上门服务能让当事人感到被重视,迅速平和情绪,知事明理,促成和解。让矛盾止于诉前,解于源头,提升当事人获得感。
3、下沉调解、上门服务能及时发现纠纷之源。本纠纷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又顺着线索调查了解到张老购买的车为什么上不了保险的问题,“众泰江南新能源汽车”因不符合新能源汽车的指标要求,买家难以过户,故买不上保险。仅张老居住的集镇,就有十几辆这样的车,驾驶员均为老年人,尚若发生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必将严重影响老人生活,受害者更是难以索赔。调解员便立即同镇综治中心进行了沟通,“吹哨”呼吁相关职能部门拿出可行方案,防患于未然,确保类似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不再发生。